求才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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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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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約用語言治療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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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內、外大學聽力語言治療相關學系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醫院兒童語言評估、療育臨床一年以上經驗者尤佳,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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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
待遇:月薪約4.6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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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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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聯絡電話02-55553000轉2855;人事室劉先生: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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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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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2-25553000轉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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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02-23028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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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A0832@tpech.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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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4.6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內、外大學聽力語言治療相關學系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醫院兒童語言評估、療育臨床一年以上經驗者尤佳,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111年8月10日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5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十一) 工作項目 (1)執行語言治療評估及療育等臨床業務。 (2)撰寫語言治療相關病歷及報告。 (3)規畫及主講相關親職課程。 (4)提供語言相關專業諮詢。 (5)參與相關研究。 (6)參加醫院及中心學術及行政會議。 (7)公共衛生業務與相關行政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