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

(徵才)台北市啟聰學校徵兼職語言治療師

機構: 
臺北市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職務: 
兼任語言治療師 
條件: 
  1. 具備語言治療師證書 
  1. 具1年以上臨床兒童治療經驗 
薪資: 
每小時新台幣800元 
地點: 
台北市教育局同意提供相關專業服務之各階段別學校 
聯絡人: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潘筱嵐語言治療師  
地址: 
103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  
電話: 
(02) 2592-4446 #610 
傳真: 

E-mail : 
school.system.team@gmail.com 
說明: 
受聘語言治療師將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委託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簽訂契約 契約有效期間自10721107731日止,期滿得經雙方同意後續訂之。 
一、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臺北市內所屬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建議需接受特教專業服務或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評估確需特教專業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服務內容 
受聘者應依受指派學生個別需求,提供下列特教專業服務: 
  1. 評估專業服務需求、提供具體建議及協助落實執行學生所需之復健治療、教育溝通輔助器材及其他必要特教專業服務之評估、建議及追蹤調整 
  1. 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擬訂:協助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規劃、擬訂、執行追蹤評鑑,並視需要出席相關會議 
  1. 諮詢合作:與學生之教師、家長及其他相關人員合作執行特教專業服務,並提供諮詢服務 
  1. 撰寫服務紀錄:服務後,治療師應於期限內上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站排課、填寫服務紀錄、評估建議及績效評估表。 

**應聘者請於email 信件中簡述個人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