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

受文者:新北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為因應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有關醫事人員報准支援
前開醫療業務之緊急應變處理方式,請依說明段辦理,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l04年7月2衛部醫字第l041665122A號函
    辦理。
二、旨案報准支援流程及應注意事項如下:由需要短期挹注醫事
    人力之被支援醫療機構將其所需報准支援之醫事人員造冊後(
    內容應至少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醫事人員類別、支援期
    間、執業登記機構等;另本案支援期間以兩個月為限)向機
    構所在地衛生局提出申請,並同時副知衛生福利部台北區緊
    急醫療應變中心。
三、另未收治旨揭事件燒燙傷病人之醫療機構,仍應依醫療法規
    辦理。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醫事人員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相關資訊。